海南离岛关税“升级”政策即日起实施 商品种类

日期:2025-11-01 09:44 浏览:

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新政策,自11月1日起调整升级海南开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。此次政策调整对离岛免税居民提出了新要求。新增宠物用品和便携式乐器两个产品类别。同时,“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”品类调整为“小家电”品类,新增惊艳机器人、吸尘器等; “可穿戴设备及其他消费电子产品”类别契合“电子消费产品”类别,通过了更多数字设备及配件、微型无人机; “平板电脑”品类新增了鼠标、键盘等数码配件。有资格经销免税品的经营主体到离岛购买国内产品的丝巾、服装、鞋帽、咖啡、陶瓷制品、茶叶等,均视为出口,享受退(免)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。经营单位销售内销商品的,可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,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。离岛游客免税购物年龄由16岁调整为18岁 允许“离岛及离境旅客”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。 “离岛出境旅客”是指年满18周岁、已购买从海南出发的机票或船票、持有有效证件并实际出境的境内外旅客,包括海南省居民。这些游客购买的免税商品价值离岛旅客每年可享受10万元免税购物额度,且不限次数。免费产品类别和每次进货数量限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旅客凭购物券只能在机场、港口指定区域提货,并一次性带离岛。一年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,可在一年内通过“即买即提”提货方式无限次购买离岛免税品。政策实施当年,离岛备案须自公告实施之日起(含当日)发生。岛内居民是指年满18周岁持有海南省身份证、居住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的中国公民,以及在海南省工作、生活并持有居住证的外国人。新政策旨在扩大免税政策惠益,增加商品供应,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,增强岛内居民的实惠感,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新成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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